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盈江县凌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闵银碧注册资本:2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3123MA6KFPE486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陇中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2
2020-12-11
(2020)云3123执1524号
承揽合同纠纷
盈江县志晗装饰、盈江县凌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12-22
2020-12-10
(2020)云3123执1525号
其他执行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县凌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其他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10-12
2020-06-01
(2020)云3123行审17号
其它类型纠纷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县凌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200000.00元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德交综盈罚﹝2025﹞0102号
盈江县凌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涉嫌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营运案
盈江县凌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涉嫌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营运案依据《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处罚5000.0元
5000.00元
盈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29
2
﹝德﹞应急罚2024﹞56号
1.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2.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部13号令)第六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部13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00(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部13号令)第六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部13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00(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两项合并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00(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
2024-07-03
3
德环罚字﹝2023﹞62号
盈江县凌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违法排放水污染物,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规定。
2023年8月23日,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接群众反映“位于盈江泼水广场远通公司苗圃旁的水沟与大盈江交汇处水体浑浊,水面有死鱼漂浮”,经现场调查核实,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驾驶员在盈江泼水广场对面的场地上停放混凝土罐车时,将清洗混凝土罐车罐体的渣水倾倒在场地上,渣水混合物沿低洼处流入水沟,最终汇入大盈江。综上,该公司实施了向水体排放其他废弃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第二款“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九项行为之一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的规定,应对你公司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但鉴于你公司在知晓相关事宜后积极主动申请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2023年11月14日已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向大盈江投放2500尾鱼苗,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赔偿义务人积极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将其作为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理的情节”的规定,结合该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情况,我局对该公司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减轻处罚,现作出如下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命令: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对该公司“向水体排放其他废弃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罚款。
10000.00元
盈江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1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