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小李早餐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22MA724JCG2M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邵寨镇文化路9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罚〔2025〕109号
当事人在位于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邵寨镇文化路98号的灵台县小李早餐店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含
冷冻冷藏食品)销售及热食类食品制售。2025年5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负责人李娟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灵市监责改〔2025〕0341号)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灵市监当罚〔2025〕0305号),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6月3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做出警告行政处罚。2025年8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再次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内仍有1名负责打扫店内卫生、端碗上菜等工作的从业人员王芝林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2025年9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李娟)进行了询问调查,经查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存在,当事人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当事人对其违法事实予以认可。
对灵台县小李早餐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1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1000.00元
灵台县市场监管局
2025-10-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