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新泽钢筋木材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延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1321MA4QT4JR9W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印塘乡新泽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市监处罚{2025}20号
当事人于2019年9月在双峰县印塘乡新泽村开办了双峰县新泽钢筋木材店,于2019年9月24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21MA4QT4JR9W ,经营者:李延成,名称:双峰县新泽钢筋木材店,类型: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钢材、木材销售。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有两条生产线,其中一条生产线上有冷轧带肋钢筋成型机,当事人将原材料直径6mm的圆钢经冷轧带肋钢筋成型机冷轧生产成螺纹带肋钢筋后切断以米数对外销售。另一条生产线上有一台钢筋延伸机,主要用于将直径8mm的盘螺拉长拉细对外销售。
当事人自2024年9月28日起至案发时止,在未取得冷轧带肋钢筋的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从长沙钢材大市场以3210元/吨的价格购进直径6MM的圆钢3.6吨,随后经过延伸机拉长并冷轧成带纹螺纹钢,以直径6MM螺纹钢对外销售。2025年1月1日,当事人共生产1.765吨直径6mm的冷轧带肋钢筋,并将其切断后以米数销售,该产品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为不合格产品,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生产了1.765吨,均未售罄,销售价为1.5元/米,(1M长一根的钢筋理重0.394公斤,折计4480米),剩余1.835吨,没有加工,摆放在公司货场进门右侧。当事人无证生产不合格冷轧带肋钢筋的货值金额共计6720元(4480×1.5元/米=6720元)。因当事人尚未销售,没有违法所得。
当事人2024年12月23日,从长沙钢材大市场以3210元/吨的价格购进3.6吨直径为8mm的盘状热轧带肋钢筋,于2024年12 月27 日使用钢筋延伸机将其调直后延伸为条状热轧带肋钢筋。该产品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为不合格产品,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生产了0.22吨,均未销售,销售价为3650元/吨,剩余3.38吨,没有加工,摆放在店材料场地进门后侧摆放场。当事人生产不合格热轧带肋钢筋的货值金额803元(0.22吨×3650元/吨=803元);因当事人尚未销售,没有违法所得。
1.没收钢筋延伸机1台和冷轧带肋钢筋成型机1台;
2.没收产品6mm冷轧带肋钢筋1.765吨和8MM热轧带肋钢筋0.22吨;
3.处罚款21900元,上缴国库。
21900.00元
双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1-08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双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