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郧西龟龙山庄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立涛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3223317263087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郧西县安家乡安家河村2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郧西市监处罚〔2026〕216号
现已查明:1、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①“亞龍湾”牌海南灯笼椒辣酱,规格:净含量700克/瓶,生产日期2025年02月06日,保质期12个月,生产企业:云南食尚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滇中新区长水街道办事处板桥社区大板桥工业园区瑞翎基地,生产商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53010107234,库存1瓶(已开封),系当事人在郧西县小河菜市场阿宝干菜店购买1瓶,购买价12元/瓶。②“天河缘”牌笋尖槐花酱,规格:净含量210克/瓶,生产日期2023年03月21日,保质期12个月,生产企业:郧西县旭葱蔬菜专业合作社,地址:郧西县土门镇土门村二组,生产商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642032200017,库存1瓶(已开封),系当事人在郧西县小河菜市场阿宝干菜店购买1瓶,购买价10元/瓶。
2.当事人在购进涉案食品原料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3.经本局调查查明,由于当事人未建立使用记录及销售台账,无有效证据核实违法所得数额,报经局负责人批准后,执法人员不再单独计算违法所得。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合并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涉案的超过保质期食品(①“亞龍湾”牌海南灯笼椒辣酱1瓶;②“天河缘”牌笋尖槐花酱1瓶。);
3.罚款3500元。
3500.00元
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