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程林鼎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崔荷欢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0MAEB8DL3XC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吕路10号居住项目(恺德熙园)2栋/单元14层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市监处罚〔2026〕208号
经查,当事人持有《营业执照》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备案号YB24201020116799),从事“巳五良方”茶饮品牌经营。当事人享有“巳五良方”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情况如下:商标注册证号第83698265A号,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国际分类:30;32),注册人:武汉程林鼎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日期:2025年09月14日,有效期至2035年09月13日。 当事人以“巳五良方”商标等经营资源,以签订《餐饮业服务合同》形式授权加盟商使用“巳五良方”品牌资源,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模式下开展“巳五良方”茶饮品牌经营活动,并收取相关费用。当事人签订的《餐饮业服务合同》经武汉市商务局认定具备商业特许经营相关构成要件特征,结合当事人合同履行和实际经营情况,当事人的经营行为属于商业特许经营。经查询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当事人未进行“巳五良方”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另查,当事人目前已停止开展“巳五良方”特许经营活动。...[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停止开展“巳五良方”特许经营活动,本局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1万元。
10000.00元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6-01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