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同江市桂英果菜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志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881MA19WJD06M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友谊路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09
(2022)黑0081民初4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同江市桂英果菜超市
欣凯旋(同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
2022-05-09
(2022)黑0081民初4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同江市桂英果菜超市
欣凯旋(同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同江市人民法院
3
2022-05-09
(2022)黑0881民初4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同江市桂英果菜超市
欣凯旋(同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同江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02
2022-05-10
(2022)黑0881民初4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同江市桂英果菜超市、欣凯旋(同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7471.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同江市监处罚〔2024〕10006号
同江市桂英果菜超市于2011年10月19日注册,并于2021年12月03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024年8月23日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有8瓶已过期娃哈哈橙汁饮品,生产日期为2023/05/11,保质期为12个月,生产商为黑龙江省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该橙汁饮品进货价为2.4元/瓶,销售价为3元/瓶,因当事人未建立进销货台账,无法判断出是否销售过已过期的橙汁饮料,本案货值金额为24元。 案件性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规定,涉嫌构成了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1.没收过期娃哈哈橙汁饮品8瓶; (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3/05/11、产品编码:121245JX,规格:500g/瓶,生产商:虎林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2.罚款人民币2000.00元,上缴财政。
2000.00元
-
2024-10-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