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之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棋炻 |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4MA06J009XJ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城厢中路746号盛津园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3-08
(2022)津0102民初11414号
执行异议之诉
天津亚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张**,天津市海之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2
2023-03-08
(2022)津0102民初11415号
执行异议之诉
天津亚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张**,天津市海之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3
2022-10-20
(2022)津0102执异95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亚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吕*,天津市海之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4
2022-10-20
(2022)津0102执异95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亚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张**,天津市海之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5
2022-10-20
(2022)津0102执异95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亚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张**,天津市海之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6
2022-10-20
(2022)津0102执异95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亚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吕*,天津市海之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7
2022-04-28
(2021)津0104民初20334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天津市海之语自闭症康复中心
宿**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8
2022-03-22
(2022)津0102民初219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亚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海之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9
2022-02-25
(2021)津0104民初20333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天津市海之语自闭症康复中心
宿**,天津市海之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10
2022-02-25
(2021)津0104民初20333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05
2024-01-03
(2023)津0104执恢2195号
物权保护纠纷
宿**、天津市海之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02-05
2024-01-03
(2023)津0104执恢2196号
物权保护纠纷
宿**、天津市海之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4-02-05
2024-01-03
(2023)津0104执恢2194号
物权保护纠纷
宿**、天津市海之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3-04-27
2021-12-15
(2021)津0102民初9066号之一
侵权责任纠纷
天津市海之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津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3-04-27
2022-07-27
(2021)津0104民初20334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天津市海之语自闭症康复中心、宿**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1-12-30
2021-06-29
(2021)津0102民初492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开发区津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海之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12-22
2021-10-28
(2021)津0104执2483号
物权保护纠纷
宿**、天津市海之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1-12-01
2021-11-12
(2021)津0104执异630号
物权保护纠纷
宿**、天津市海之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物权保护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1-12-01
2021-11-12
(2021)津0104执异629号
物权保护纠纷
宿**、天津市海之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物权保护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1-12-01
2021-11-12
(2021)津0104执异726号
物权保护纠纷
宿**、天津市海之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物权保护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开市监处罚〔2024〕121-205号
当事人连续两个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未依法报送公示年度报告,自 2022年 1 月 1 日以来未进行纳税申报,同时,通过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元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