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加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符德钦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69026056358642G | 所属地区:海南省 |
| 企业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三路(新县委大院内县委办房改楼501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2-07
2014-12-17
(2014)五民初字第334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五指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五指山市百货公司与五指山市(原通什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方昌*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4-06-26
2014-06-26
(2014)海南一中民一终字第90号
陈**、黄**等4人与屯昌加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4-06-23
2014-06-23
(2014)海南一中民一终字第121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审第三人五指山市百货公司。上诉人周**、莫**因与被上诉人屯昌加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五指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原审第三人五指山市百货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4-06-23
2014-06-23
(2014)海南一中民一终字第120号
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王**、夏**因与被上诉人屯昌加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五指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原审第三人五指山市百货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4-06-23
2014-06-23
(2014)海南一中民一终字第119号
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黄**、刘**因与被上诉人屯昌加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五指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原审第三人五指山市百货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4-06-20
2014-06-20
(2014)海南一中民一终字第117号
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傅**因与被上诉人屯昌加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五指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原审第三人五指山市百货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4-03-19
2014-03-19
(2014)五民初字第20号
租赁合同纠纷
屯昌加德公司诉陈**、黄**、许**、朱**、第三人国资办、百货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4-03-19
2014-03-19
(2014)五民初字第22号
租赁合同纠纷
屯昌加德公司诉符**、第三人国资办、百货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4-03-19
2014-03-19
(2014)五民初字第23号
租赁合同纠纷
屯昌加德公司诉符*、第三人国资办、百货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4-03-19
2014-03-19
(2014)五民初字第24号
租赁合同纠纷
加德公司诉黄**、第三人国资办、百货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五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6号
对屯昌加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的五指山百货大楼开展了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联合检查时,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发现该场所存在: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无法自动启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多处故障,且直接控制盘无法启动,消防应急广播无法运行,2、一层西北侧安全出口设置卷帘门,且营业期间被锁闭,无法打开,3、外窗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第六十九条 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屯昌加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五指山百货大楼)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屯昌加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五指山百货大楼)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屯昌加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五指山百货大楼)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屯昌加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五指山百货大楼)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2000.00元
五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04-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