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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建国注册资本:17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0006686320406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太原市清徐县马峪乡桃园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5
合同纠纷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
清徐县人民法院
2
2024-06-1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第六十三工程处
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2-29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
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4
2024-02-2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第六十三工程处
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
清徐县人民法院
5
2023-01-10
(2022)京0102民初441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6
2023-01-10
(2022)京0102民初438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7
2022-10-26
(2022)京0102民初438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8
2022-10-26
(2022)京0102民初441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9
2022-07-01
技术合同纠纷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2-04-11
(2022)晋01民初52号
技术合同纠纷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3-13
(2023)川1011民初6157号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
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
江西喜成贸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2
2024-01-12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
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
江西喜成贸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7-23
2021-06-16
(2021)冀0191民初1254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石家庄国盛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7-23
2021-06-16
(2021)冀0191民初1254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石家庄国盛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726446.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7-23
2021-05-13
(2021)冀0191民初12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石家庄国盛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726446.00元
民事案件
4
2021-07-12
2021-04-21
(2021)晋0121执400-1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太原市荣强矿用设备有限公司与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07-12
2021-03-18
(2021)晋0121执400号
合同纠纷
太原市荣强矿用设备有限公司与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904034.90元
执行案件
6
2021-02-28
2021-01-15
(2021)晋0121执恢3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山西佰汇源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42432.90元
执行案件
7
2021-01-06
2020-08-21
(2020)晋01执391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太原市东盛焦化煤气有限公司与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61893020.52元
执行案件
8
2021-01-06
2020-10-12
(2020)晋01执475号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7936616.00元
执行案件
9
2020-12-22
2019-10-24
(2019)晋1002民初6091号
合同纠纷
山西金烜鑫科技有限公司与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09-27
2020-07-14
(2020)晋执26号
合同纠纷
太原市东盛焦化煤气有限公司与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清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6号
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该单位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9500.00元
清徐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4-08
2
清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3号
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该煤矿办公楼4楼会议室北侧安全出口锁闭,联建楼5楼会议室消防通道锁闭,你单位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清徐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1-05
3
1.《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二条第二款2.《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二项、《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GB22340-2008)4.13.《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4.《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1.1206瓦斯治理巷一名电工配备的验电笔电压等级为500V,小于电气设备电压等级1140V;2.1206瓦斯治理巷皮带机堆煤保护安设位置高于卸载滚筒下沿,不符合规定;3.1204胶带顺槽皮带机转载机处没有行人过桥;4.2023年第一季度未按照要求对1206瓦斯治理巷的一台电气设备接地电阻进行测试。
1.1206瓦斯治理巷一名电工配备的验电笔电压等级为500V,小于电气设备电压等级1140V;2.1206瓦斯治理巷皮带机堆煤保护安设位置高于卸载滚筒下沿,不符合规定;3.1204胶带顺槽皮带机转载机处没有行人过桥;4.2023年第一季度未按照要求对1206瓦斯治理巷的一台电气设备接地电阻进行测试。以上事实违反了1.《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二条第二款;2.《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二项、《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GB22340-2008)4.1;3.《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4.《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参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参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参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参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针对第1条问题处3万元的罚款、针对第2条问题处2万元的罚款;针对第3条问题处2万元的罚款;针对第4条问题处2万元的罚款。合并对煤矿处9万元罚款。
140000.00元
太原市应急管理局
2023-04-28
4
晋﹝并﹞煤安罚﹝2023﹞8﹝1﹞号
1.1206瓦斯治理巷一名电工配备的验电笔电压等级为500V,小于电气设备电压等级1140V;2.1206瓦斯治理巷皮带机堆煤保护安设位置高于卸载滚筒下沿,不符合规定;3.1204胶带顺槽皮带机转载机处没有行人过桥;4.2023年第一季度未按照要求对1206瓦斯治理巷的一台电气设备接地电阻进行测试。
1.1206瓦斯治理巷一名电工配备的验电笔电压等级为500V,小于电气设备电压等级1140V;2.1206瓦斯治理巷皮带机堆煤保护安设位置高于卸载滚筒下沿,不符合规定;3.1204胶带顺槽皮带机转载机处没有行人过桥;4.2023年第一季度未按照要求对1206瓦斯治理巷的一台电气设备接地电阻进行测试。以上事实违反了1.《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二条第二款;2.《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二项、《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GB22340-2008)4.1;3.《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4.《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参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参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参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参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针对第1条问题处3万元的罚款、针对第2条问题处2万元的罚款;针对第3条问题处2万元的罚款;针对第4条问题处2万元的罚款。合并对煤矿处9万元罚款。
140000.00元
太原市应急管理局
2023-04-28
5
行政处罚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该单位食堂防火门闭门器损坏,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清徐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4-27
6
清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6号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发现你单位食堂防火门闭门器损坏,你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清徐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4-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