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福康牙科门诊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茂福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1MA29FLJ256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许村镇许村大道1686号许巷商贸城42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卫医罚﹝2024﹞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卫医罚〔2024〕2号 案件名称:海宁福康牙科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被处罚人名称:海宁福康牙科门诊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陈茂福 主要违法事实: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许村镇许村大道1686号许巷商贸城42号的海宁福康牙科门诊部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8日期间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口腔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并及时整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人民币15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缴纳方式详见嘉兴市海宁市卫生行政处罚缴款通知单。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3月14日
对海宁福康牙科门诊部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罚款金额:15000元;
15000.00元
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4-03-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