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辑庆镇德园包小吃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佘秋良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0623MA627WP55L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辑庆镇商业街3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德江市监处罚〔2025〕213号
当事人系食品小经营店。2025年6月9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以0.8元/个的成本加工自制了红糖馒头60个,以1元/个的价格在经营场所对外销售。同日,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德阳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的上述红糖馒头进行抽样检验。\n2025年7月7日,德阳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编号为SP2025A1796的《检验报告》,报告中记载上述红糖馒头在检验项目“甜蜜素(以环己氨基磺酸基)”,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319g/kg”,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氨基磺酸基)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n2025年7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且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n截至2025年7月9日上述红糖馒头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60元,当事人获得违法所得12元。
1.警告;\n2.罚款500.00元;\n3.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
500.00元
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