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日益昕传媒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付春阳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783MADKU66A9K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河西街道南市居委会塞外明珠A区居住小区7号楼商服10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扎市监综执处罚〔2026〕5号
经查,当事人内蒙古日益昕传媒有限公司于2024年05月14日登记注册成立。经执法人员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被委托人石泉陈述:“祝祖国母亲节日快乐!国泰民安!!!”字样的宣传视频为公司工作人员通过AI制作,无制作费用,制作目的是为了完成抖音平台对商家作品数量的要求。视频下方挂有购买链接,顾客可以通过链接下单,但是无顾客通过该视频链接购买商品,可以提供视频链接的后台数据。视频在执法人员检查后立即下架。经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地址现场核查情况,可认定当事人使用网络平台发布违法广告未支付广告费用。当事人提供后台数据截图,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陈述予以认可。当事人发布的视频使用五星红旗时,同时对自身商品进行宣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发布违法广告情况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3000.00元
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