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城一家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致相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130MA78K4TM1Q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巴楚镇巴山楚水二期9号门面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巴市监处罚〔2024〕115号
市场准入违法行为
由于上述32家企业通过在登记机关备案的电话和住所均大多联系不到,能联系到的极少部分也是查无下落或者在外地,法人或者负责人不履行企业年报制度或者无法完成注销手续,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案件调查终结后,拟对上述32家公司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巴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告,以公告方式送达。公告期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请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经本局执法人员调查,新疆同城一家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32家存在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报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为”的规定,拟对上述32家企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吊销营业执照。
-元
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喀什地区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喀什地区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