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天祥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守彦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900MA47TND203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市辖区中原路与安凯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2-07
(2023)豫0783民初525号
保险纠纷
濮阳市天祥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垣支公司
长垣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新长交罚字﹝2026﹞第0600027号
大件运输车辆及装载物品与许可不一致行驶公路
罚款4600元
4600.00元
长垣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1
2
豫新辉交罚字﹝2026﹞第0505002号
酒保良驾驶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豫JC7833豫JA756超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参加货运经营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辉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6-05-15
3
J370500202500027
2025年02月25日23时40分,东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对山东高速广饶西收费站工作人员举报的豫J96951(黄色)豫GA021超(白色)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进行公路路政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张文海(****)、刘凯(****)向刘庆兵出示了执法证,并告知当事人执法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回避。经检查:濮阳市天祥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豫J96951(黄色)豫GA021超(白色)车辆为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在本次大件运输过程中,装载的物品为不可解体的大型货物(履带吊)。经收费站称重检测显示车货总重48.1吨;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车货总长22000mm,车货总宽3970mm,车货总高4500mm。本次许可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通行路线是莘县(于屯村)-S249------G516-东营区(田庄村),实际该车通行路线是湖南省长沙西收费站------广饶西收费站,大件运输车辆未按许可的路线行驶公路,执法人员告知刘庆兵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刘庆兵无陈述、申辩意见。执法人员对现场执法情况进行了录像。刘庆兵对执法人员现场的执法情况无异议。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东营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26
4
豫新长交执罚字(2024)第1100087号
大件运输车辆未按许可路线行驶公路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长垣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22
5
豫新长交执罚字﹝2024﹞第1100089号
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罚款9000元
9000.00元
长垣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22
6
冀0132交罚〔2024〕384号
取得经营许可的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经营等行为案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元氏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22
7
J370281202400356
2024年09月05日 09时55分,胶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胶州市马铁路与青商高速杜村口对豫JA1566(黄色)豫J1822超(其他)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肖壮成(执法证号:****)、周杰(执法证号:****)向冯克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表明身份,告知了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未申请回避。检查发现:冯克强驾驶豫JA1566(黄色)豫J1822超(其他)号车拉载两根起重机大梁从胶州到城阳,驾驶员冯克强已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豫JA1566(黄色)号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豫J1822超(其他)号车车属单位濮阳市天祥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该车无《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对执法过程进行了拍照录像。经调查,濮阳市天祥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据材料有:交通执法现场笔录、交通执法询问笔录、交通执法照片、交通执法录像。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05
8
370683202400515
2024年08月28日17时34分,莱州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S218莱州市文峰路街道文峰派出所处对张涛驾驶的豫JC3809(黄色)号、豫J1892超(其他)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杜天寅、刘吉锋向张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张涛驾驶豫JC3809(黄色)号、豫J1892超(其他)号车沿S218自南向北行驶,从莱州市夏邱镇鲁工机械向河南郑州运送6台装载机,驾驶员张涛现场提供不出豫J1892超(其他)号车的《道路运输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执法人员询问驾驶员得知,豫J1892超(其他)号车属于濮阳市天祥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取得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但没有办理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和《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本次运输6台装载机的运费为人民币7000元,到达目的地卸货完毕后和货主结算运费。执法人员依法将车辆扣押于莱州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院内。经录像取证,驾驶员张涛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有现场照片、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录像、证件复印件、豫J1892超(其他)号车。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濮阳市天祥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承认违法事实,无陈述申辩内容,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濮阳市天祥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莱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8-28
9
J370687202400059
2024年06月03日 10时30分,海阳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海翔中路石人泊村南对徐建瑞驾驶的豫JC3657(黄色)、豫G5932超(黄色)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李军、修江波向徐建瑞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车辆装载起重设备,从海阳核电运到海阳中核厂。车辆办理了道路运输证(豫交运管濮字****8)。经执法人员实地测量车货总长为27.000米,宽为2.900米,高为2.350米,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俩通行证》,涉嫌超限运输,责令停止运行。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将车辆先行登记保存于海阳市大磊停车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照片。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海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03
10
J370200202400149
2024年4月30日21:00,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沈海高速河头店收费站执法检查,执法人员邹金光、李义高向豫JC3809车驾驶员吕瑞杰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其享有申请回避权,当事人表示不需回避。检查发现,吕瑞杰驾驶濮阳市天祥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豫JC3809/豫J3648超大件运输车,装载大件物品起重机,接受检查时无法出示《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执法人员勘验该车车货总长度为33米,车货总宽度为3.0米,车货总高度为3.5米。当事人无其他陈述、申辩事项。执法过程进行了拍照录像。证据材料有《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现场证据照片》。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