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李甜军美容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甜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802MA6PA3UG5L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凤凰社区岱骏融汇商业中心2幢6楼608、609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普思处罚〔2025〕57号
经常实,思茅区李甜军美容店(个体工商户)执营业执照营业。2023年底时,当事人李甜军以每盒48元的价格从朋友处购进16盒“鸿健丰益生菌胶原蛋白肽果冻”进行销售,2024年初时,李甜军以每盒98元的价格向赵建明销售了6盒“鸿健丰益生菌胶原蛋白肽果冻”,后赵建明以每盒98元的价格将其中5盒“鸿健丰益生菌胶原蛋白肽果冻” 转售给许兰萍。2024年2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岱骏融汇商业中心2幢6楼的思茅区李甜军美容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店仓库内有“鸿健丰白芸豆咖啡固体饮料”4盒、“鸿健丰益生菌胶原蛋白肽果冻”10盒,我局依法对该店销售的“鸿健丰益生菌胶原蛋白肽果冻”、“风味固体饮料”进行抽样,并委托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样品进行检测。经检测“鸿健丰益生菌胶原蛋白肽果冻”中检出:脱乙酰比沙可啶实测值为1.04mg/kg(标准规定定量限0. 10mg/kg)。2024年03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鉴定结果告知书,当事人在7个工作日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当事人李甜军购进“鸿健丰益生菌胶原蛋白肽果冻”的价格为每盒48元,16盒共768元,销售价每盒98元,共销售6盒,共588元,违法所得588元,当事人不能提供购进“鸿健丰益生菌胶原蛋白肽果冻”的相关凭证。因食品中的比沙可啶及其系列衍生物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2025年04月28日,我局将该案移送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2025年5月15日,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以没有犯罪事实将不予立案的情况通知我局。
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1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588元
10000.00元
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