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大庆市东盛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5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毕建芳注册资本:36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606772632294K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老山头乡政府所在地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06
2021-12-16
(2021)黑0606执恢327号
侵权责任纠纷,行政
大庆市大同区环境保护局与大庆市东盛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恢复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4-11
2021-04-08
(2021)黑0606执134号
行政案件执行
大庆市大同区应急管理局与大庆市东盛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非诉执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10-27
2020-09-30
(2020)黑0606执158号
行政案件执行
大庆市大同区环境保护局与大庆市东盛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06-09
2020-01-07
(2020)黑0603民初7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龙凤支行与大庆市东盛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04-01
2019-03-21
(2019)黑0606行审10号
大庆市大同区环境保护局、大庆市东盛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同)应急罚﹝2025﹞0003号
未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双重预防机制等材料。主要证据: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询问笔录。
未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双重预防机制等材料。主要证据: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询问笔录,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参照《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版)》内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裁量基准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40000元(肆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40000.00元
大庆市大同区应急管理局
2025-04-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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