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六安市开发区匡正炒货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正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41500MA8QYTBT71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开发区衡山路130号六安西商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水果区4#-015、016、032、033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六市监处罚〔2026〕25号
当事人于2023年9月办理营业执照,2023年10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安徽省六安市经济开发区衡山路130号六安西商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水果区4#-015、016、032、033开展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5年9月购进涉案批次葵花子50kg,购进单价13元/kg,购进总价为650元。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涉案批次葵花子时,未索要供货商营业执照、购进票据和检验报告等材料,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涉案批次葵花子均被六安市裕安区巧玛特仓储折扣店(个体工商户)买走,销售单价为14元/kg,销售总价为700元,经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函确认,涉案批次葵花子抽检不合格系当事人下游销售商保存不当导致。当事人在向六安市裕安区巧玛特仓储折扣店(个体工商户)销售涉案批次葵花子时提供的质量检验合格证(品名:匡家原味葵花子;生产单位:六安市匡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并非涉案批次葵花子的质量检验合格证。综上,当事人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的货值金额为700元(计算式:50kg×14元/kg=700元),违法所得为50元(计算式:700元-650元=50元)。经询问当事人,并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信用安徽系统,未发现当事人因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系初次违法。
1;警告; 2;罚款伍仟元; 3;没收违法所得伍拾元。
5000.00元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6-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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