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小半有礼餐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兴中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9Y6M2T7W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31号101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海市监处罚﹝2025﹞412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31号101铺的经营场所主要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活动。2025年3月4日,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正常营业,门口悬挂招牌“小半有礼”,在后厨操作台上有7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部分已开封,截至检查当天,均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已对现场检查情况予以拍照取证,依法对过期食品原料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于2025年3月4日予以立案调查。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存在减轻情节,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①韩式粒粒脆2包,500g/包,生产日期2014.11.25,保质期1年;其中一包开封一包未开封;②老姜红糖2包,500g/包,生产日期2024.1.5,保质期12个月;其中一包开封一包未开封。③桂圆红枣枸杞茶1包,90g/包,生产日期2024.1.12,保质期12个月;已开封使用。④烘焙装饰糖果(包衣型压片糖果,形状为心形)1瓶,85g/包,生产日期2021.12.24,保质期18个月;已开封使用。⑤烘焙装饰糖果(包衣型压片糖果,形状为条形)1瓶,85g/包,生产日期2021.12.6,保质期18个月;已开封使用。⑥炫彩缤纷烘焙装饰糖果(压片糖)1瓶,130g/包,生产日期2021.12.24,保质期18个月;已开封使用。⑦炫彩缤纷烘焙装饰糖果(压片糖)1瓶,130g/包,生产日期2021.12.28,保质期18个月;已开封使用。2、罚款6000元。
6000.00元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