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韩泽信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泽信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321MA74GHQ02U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御山庭院B7-9-105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罚〔2025〕73号
现查明,涉案药品牛磺酸滴眼液(产品批号23052203)于2023年11月15日从兰州众联药业有限公司购进,购进5盒,现剩余2盒,购进价格3.61元/盒,使用价格4.00元/盒;藿香正气水(产品批号HD0042)于2023年8月5日从洛阳金信润峰药业有限公司购进,购进200盒现剩余2盒,购进价格2.50元/盒,使用价格3.10元/盒;灭菌注射用水(产品批号2207516)于2022年12月24日从兰州新光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购进,购进了50盒,现剩余4盒,购进价格1.00元/盒,使用价格1.30元/盒。本案货值金额为4.00元/盒×2盒+3.10元/盒×2盒+1.30元/盒×4盒=19.40元。经营者韩泽信提供了上述药品的购进票据、供货企业资质证明。
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7月25日的诊疗处方中未发现有使用牛磺酸滴眼液、藿香正气水、灭菌注射用水等三种药品的行为。经营者韩泽信陈述上述药品超过有效期后未使用或销售过,且不能提供其他的使用或销售记录,故本案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对城关镇韩泽信诊所进行了:
1.罚款:金额8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8盒;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8000.00元
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