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县众合医药药材站第一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亚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129586902211G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赞皇县县城通府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市监处罚〔2026〕27号
2026年3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赞皇县众合医药药材站第一药房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在药房近效期药品柜台上存放(1)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30017的“众生”复方血栓通胶囊1盒,产品批号:230616,生产日期:23/06/16,有效期至:2025/12/15,已过期;(2)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国药准字Z20040014的“佐儿生”百咳静颗粒3盒,生产日期:2023.12.23,产品批号:05231203,有效期至:2025.12.22,已过期。执法人员对现场销售的4盒超过有效期限的药品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当场送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赞市监强制〔2026〕药品002号),并告知了当事人依法享受的权利与救济途径,当事人未提出陈述和申辩。为进一步查清事实,2026年3月6日经局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调查,2026年3月1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问询调查。
1.没收过期药品“众生”复方血栓通胶囊1盒和“佐儿生”百咳静颗粒3盒;2.罚款17000元。
17000.00元
-
2026-03-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