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合口镇小李车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724MA4P401J03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合口镇管渡社区九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处字〔2024〕272号
2024年7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圣禧龙”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产品型号:SXL500DQZ-A,天津市兴世达科技有限公司),其《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中座位数为1,而该车型的实际座位数为3;“本派”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产品型号:BP800DQZ-A,广州大隆顺通摩托车有限公司),其《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中座位数为1,而该车型的实际座位数为3,上述车型涉嫌在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后擅自改变结构参数未取得变更认证证书。为进一步查明情况,本局于当日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处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08
2
临市监处字〔2024〕289号
2024年5月10日,本局委托山东金质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车型为“TDT4006Z”金箭牌的电动自行车(生产日期:2023年12月6日)进行抽样检测。2024年5月25日,经山东金质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上述电动自行车所检项目中整车质量、尺寸限值-鞍座长度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6月3日,本局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上述电动自行车检验结果的《检验报告》(编号:JZV20240519015)。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对上述《检验报告》未提出异议,也未提出复检要求。当事人购进上述批次“TDT4006Z”金箭牌的电动自行车7辆,购进价格为1400元/辆,购进金额共9800元;尔后以1500元/辆的价格进行销售,货值金额10500元,除免费提供抽样检测的1辆外,其余6辆销售完毕,销售金额为9000元,从中未获取利润。
处罚款10500元。
10500.00元
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