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树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华相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781MA4X50N32D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兴华南路60号(住所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12
(2023)粤1781民初3982号
劳动争议
阳春市树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
阳春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春城执罚决字﹝2025﹞30020号
阳春市树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春城街道马鞍山水系和兴华路交汇处建设的樵顺嘉宝花园二期1#楼工程项目擅自在1#楼天面层楼梯间位置加建消防水池,违建面积22.04平方米。
对阳春市树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陆拾贰元捌角壹分(2228元/㎡×22.04㎡×5.1%=2562.81元)的行政处罚。
2562.81元
阳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06-24
2
春城执罚决字﹝2025﹞30002号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
没收违法收入壹拾贰拾伍万贰仟壹佰陆拾叁元伍角叁分(2531元/㎡×99.63㎡=252163.53元)
0.00元
阳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03-27
3
春城执罚决字﹝2024﹞50053B号
2023年12月1日15时,阳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阳春市树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阳春市樵顺嘉宝花园商铺门口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经现场勘验,挖掘道路长4米,宽1.65米,面积6.6平方米。该工程项目未取得挖掘城市道路行政许可擅自施工
拟对阳春市树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仟陆佰元整(66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6600.00元
阳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03-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