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金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殷卫波 | 注册资本:28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407MA7CFU848F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兴安路西段路北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11
服务合同纠纷
姜**
河北中金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殷**,殷**
肥乡区人民法院
2
2025-02-20
(2024)苏1323诉前调1195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泗阳诚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公司,河北中金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姜**
泗阳县人民法院
3
2025-01-27
(2024)苏1323民初6378号
保险纠纷
庄**
河北中金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付**
泗阳县人民法院
4
2024-10-12
(2024)粤0103民诉前调7867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陈**,河北中金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日日顺运输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5
2024-09-27
(2024)苏1323民初6378号
保险纠纷
庄**
付**,河北中金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
泗阳县人民法院
6
2024-07-30
(2024)粤0103民诉前调7867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河北中金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陈**,佛山市日日顺运输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7
2024-07-18
(2024)沪0112民初222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启瀚物流有限公司,刘**,上海铭苏物流有限公司,河北中金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8
2024-04-26
(2024)苏13民终10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姜**
泗阳诚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河北中金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公司,李**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4-04-23
(2024)苏13民终10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姜**
李**,泗阳诚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中金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3-10-09
(2023)苏1323民初61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姜**,河北中金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泗阳诚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
泗阳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6-10
(2024)粤0103民初15181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陈德强;河北中金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
2024-12-10
(2024)冀0407民初267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姜**
河北中金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
3
2024-09-23
服务合同纠纷
姜**
河北中金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
4
2024-07-18
(2024)粤0103民诉前调7867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陈德强;河北中金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5
2024-03-01
(2023)冀0407民初309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吴**
河北中金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殷**
裁判文书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
6
2023-12-17
合同纠纷
吴**
河北中金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殷**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
7
2023-12-12
(2023)苏1323民初61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河北中金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泗阳县人民法院
8
2023-08-2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河北中金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泗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冀市监邯处〔2025〕13040725000439-0038号
经查,河北中金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邯郸市肥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邯郸市肥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9-2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邯郸市肥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邯郸市肥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