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毛钟义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230789597499D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秀山路101号5号楼A区5102室(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9
(2026)沪0106民初6813号
劳动合同纠纷
王*
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
2026-04-17
(2026)沪0106民初3248号
劳动合同纠纷
杨**
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3
2026-03-04
(2025)沪0112民初46535号
合同纠纷
上海佳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4
2026-01-14
(2025)沪03破1163号
申请破产清算
绍兴天启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5
2026-01-12
(2025)沪0151民初12690号
广告合同纠纷
江苏梯尚传媒有限公司
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6
2025-12-05
(2025)沪0112民初46535号
合同纠纷
上海佳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7
2025-09-30
(2025)沪0106民初26924号
劳动合同纠纷
向**
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8
2025-05-16
(2025)浙0302民初8756号
广告合同纠纷
温州视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9
2025-05-13
(2025)沪0151民初4154号
广告合同纠纷
嘉兴市艾可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10
2025-04-24
(2025)冀0403民初6号
广告合同纠纷
河北热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
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31
(2025)冀0403民初6号
广告合同纠纷
河北热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
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
2025-03-25
(2024)京0115民初35152号
服务合同纠纷
北京一正视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捷众广告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24
2023-05-22
(2023)沪0106民初24743号
合同纠纷
上海闵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7-29
2021-03-26
(2021)沪0151民初2348号
广告合同纠纷
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源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691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徐处﹝2023﹞042023000275号
现查明:当事人是捷众广告(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广告发布的经营活动。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3月10日,当事人,在位于海市中山西路1919号A座的客梯轿厢内(设备代码:31003101042006080861),以平面图文信息为媒介,宣传“寿仙谷®破壁灵芝孢子粉”的商品。该涉及商品是保健食品。上述涉案图文信息有关于限时促销信息的内容。内容是“★满600元赠价值136元胎菊礼盒1盒”“★满1200元赠价值368元西洋参1罐”“★满5000元赠价值1180元灵芝破壁孢子粉胶囊1盒”“活动时间:2022年12月22日-2023年2月5日”。涉及商品宣传内容与该部分限时促销的内容,在同一页面合并刊出,广告整体页面一页的内容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述涉案广告共计在上海市50个地址的电梯内以平面广告的形式发布。除我局检查发现的地址外,其余49个地址电梯内的广告发布起止时间是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6日。另,当事人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均未签订广告服务协议,故此次发布涉案广告的费用无法计算。
罚款5.0000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50000.00元
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