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精制电动车自行车配件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秀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2MA1A1QJ3XW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青云小区44号楼1层4--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龙市监处罚[2024]1012号
当事人:2024年08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与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汪科长、李德辉科长一起对该商店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商店在经营场所内用于销售的“金太阳,超能跑,石墨烯电池,电动自行车用低控式铅酸蓄电池”型号为6-DZF-20.5,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精制电动车自行车配件商店经营者张秀珍于2024年08月19日上午9时0分到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询问,对该商店存在经销的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予以确认。当事人销售的“金太阳,超能跑,石墨烯电池,电动自行车用低控式铅酸蓄电池”型号为6-DZF-20.5,是2024年8月14日从五金站购进的,购进价格为560元/箱,定的销售价格是620元/箱,因未有商品出售,所以无违法所得。
罚款0.0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00.00元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