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肇源镇老姚早餐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素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622MA1BWDMM9A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肇源县肇源镇致富综合楼7栋1-2层南1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肇源市监处罚[2024]65号
经营者姚士江承认检验不合格麻花2024-03-28批次是肇源县肇源镇老姚早餐店生产经营的,对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果没有异议,不申请复检。肇源县肇源镇老姚早餐店在2024年3月28日当天生产了22个该批次的麻花,当天抽检了22根,没有库存。每个麻花2.00元钱,货值金额44.00元钱。生产这批次麻花使用2斤半面粉,酵母10克,泡打粉10克,油条膨松剂10克,糖40克,蜂蜜20克。生产麻花使用的蜂蜜是从新肇一个南方养蜂人处购买,无标识,无生产者信息,无生产日期,共计购买了2桶,每桶2斤30.00元钱,其中1桶用于制作麻花;生产麻花使用的面粉为鹏泰筋爽特精粉小麦粉,从肇源县肇源镇通顺达粮油店购进1袋,购进价格为90.00元钱,净含量为每袋25kg;使用豆油为食意顺浓香大豆油,从肇源县肇源镇通顺达粮油店购进2箱,购进价格为360.00元钱,净含量为每桶10L,生产日期2024年5月5日;使用酵母为喜福来高活性干酵母,从网上(店名为七月香商贸)购进1箱,购进价格为176.00元钱,净含量500g*20袋,生产日期2024-01-27;使用泡打粉是百钻无铝害双效泡打粉,从网上(店名是真好味食品商行)购进10包,购进价格为98.00元钱,净含量1kg,生产日期2023年11月20日;使用膨松剂是安琪无铝害复配油条膨松剂,从网上(店名是小董事零售店)购进1箱,购进价格为95.00元钱,净含量250g*20袋,生产日期2023年9月18日;使用糖是绵白糖,从肇源县中心农贸市场双发海鲜调料店购进1袋,购进价格为390.00元钱,净含量50kg,生产日期是2024-01-14。提供了早餐店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面粉的供货商肇源县肇源镇通顺达粮油店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进货票据复印件、《检测报告》复印件;豆油的供货商肇源县肇源镇通顺达粮油店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进货票据;泡打粉的进货截图;酵母的进货截图;油条膨松剂的进货票据;绵白糖的进货票据、《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复印件;整改报告、召回公告。
通过协查回复、食品安全核查处置案件分析研判和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肇源县肇源镇老姚早餐店生产的麻花再次检验,办案机构认定以下事实:
肇源县肇源镇老姚早餐店第二次生产的麻花使用的原料与第一次检验使用的原料除蜂蜜外相同,证明重金属(铝)含量超标由原料(蜂蜜)带入。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通知书》黑市监省检字〔2024〕05408062号,证明:核查处置任务通知情况;
2、食品安全抽样检
警告#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5000.00元
大庆市肇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大庆市肇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大庆市肇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01-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大庆市肇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