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星龙投资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乙索 |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2801698511581L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格尔木市八一东路4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27
(2024)青2801民初1369号
青海格尔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星龙投资有限公司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2
2023-11-17
(2023)青28行终31号
征收或者征用房屋
冶**
青海星龙投资有限公司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5-04
(2022)青2801民初2696号
执行异议之诉
青海星龙投资有限公司
宜昌博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4
2023-03-30
(2023)青2801民初266号
合同纠纷
青海格尔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马**,格尔木市爱瑞艺术幼儿园,马***,马**,青海星龙投资有限公司,冶*,格尔木绿沙种养殖科技有限公司,韩*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5
2023-03-16
(2022)青2801民初2696号
执行异议之诉
青海星龙投资有限公司
宜昌博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6
2023-02-23
(2022)青2801民初2696号
执行异议之诉
青海星龙投资有限公司
宜昌博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7
2023-02-14
执行异议之诉
格尔木合源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8
2023-02-14
(2022)青2801民初2696号
执行异议之诉
青海星龙投资有限公司
宜昌博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9
2022-12-12
(2022)青2802行初20号
行政行为
青海星龙投资有限公司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10
2022-12-09
(2022)青2802行初20号
行政行为
青海星龙投资有限公司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0-14
2024-09-29
(2024)青2801执667号之九十
借款合同纠纷
某某公司、某某公司甲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10-14
2024-09-29
(2024)青2801执666号之九十
借款合同纠纷
某某公司甲、某某公司乙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4-07-23
2023-08-18
(2023)青2801民初2268号
借款合同纠纷
青海格尔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星龙投资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4-07-23
2023-08-18
(2023)青2801民初2255号
借款合同纠纷
青海格尔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星龙投资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4-07-23
2023-08-18
(2023)青2801民初2253号
借款合同纠纷
青海格尔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星龙投资有限公司财产保全其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4-07-23
2022-08-23
(2023)青2801执1110号之二十
行政非诉执行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海星龙投资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4-01-12
2022-12-12
(2022)青2802行初20号
其他行政行为
青海星龙投资有限公司、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行政行为行政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8
2023-11-28
2023-11-20
(2023)青2801民初36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燕**、青海星龙投资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3-08-25
2023-08-04
(2022)青2801民初2696号
执行异议之诉
青海星龙投资有限公司、格尔木合源商砼有限责任公司等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3-06-12
2023-04-26
(2022)青2801执829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青海星龙投资有限公司、马东拉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格建罚字﹝2025﹞8号
由青海星龙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星龙小区三期住宅1#、2#、4#建设项目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行为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因项目建设单位主动配合办案人员调查取证,符合《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九条从轻处罚规定内容,建议对青海星龙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合同价款百分之一点五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7。5万元。
50000.00元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