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国民 | 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22060799459J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20
买卖合同纠纷
吉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
王**
吉水县人民法院
2
2024-11-20
(2024)赣0822民初287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
文**
吉安市吉水县人民法院
3
2023-08-25
(2023)粤1803民初31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
骆**,清远市清新区南顺商贸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4
2023-08-08
(2023)粤1803民初31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新区南顺商贸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5
2023-07-28
(2023)粤1803民初31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新区南顺商贸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2-11
(2024)赣0822民初287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
文**
裁判文书
吉水县人民法院
2
2024-12-11
(2024)赣0822民初286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
王**
裁判文书
吉水县人民法院
3
2024-10-12
买卖合同纠纷
吉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
文**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吉水县人民法院
4
2024-10-12
买卖合同纠纷
吉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吉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检罚字(2023)004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安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检罚字[2023]0042号吉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国民经我调查,当事人有以下违法行为:法检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擅自出口行为。经拱北海关技术中心鉴定,当事人申报出口的油性粘合剂属于危险化学品,应当在出口前申请出口检验。当事人2020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24日期间,申报的516、516、5166202106610469223票报关单出口的油性粘合剂未依法申报出口检验,涉及数量93633千克,涉及金额14.8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98.87万元)。当事人还存在税则号列申报不实行为。2020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24日期间,当事人申报出口的稀释剂商品编码有2909430000、3208909010,实际应归入商品编码2905310000,构成税则号列申报不实,涉及516620220662419326等40票报关单,涉及数量116204.2千克,涉及金额22.0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44.56万元)。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9万元
90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昌海关
2023-07-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