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风柱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3MA6W8X8B1T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北路276号高新智尚2幢1单元1层105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阎市监处罚〔2026〕88号
经查,当事人负责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办荆航三路锦庭春晓小区电梯的使用管理工作,2026年2月1日与西继迅达电梯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签订电梯维保合同,合同约定为该小区34台电梯实施维修及保养服务,期限自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维保单位在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4月2日对该小区1号楼西单元东(梯11陕A700286(23))、1号楼西单元西(梯A700297(23))、1号楼东单元东(梯11陕A700285(23))、2号楼东单元东(梯11陕A700294(23))、2号楼东单元西(梯11陕A700295(23))、8号楼东单元西(梯11陕A700640(24))、8号楼东单元东(梯11陕A700641(24))、9号楼西单元东(梯11陕A700635(24))共计8部电梯的3次半月维护保养期间,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员未在现场监督、配合维保单位开展电梯半月维护保养作业,且未在《半月维保项目(内容)、要求和记录表》使用单位评价意见栏履行签字确认手续。上述行为构成未按规定履行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职责。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西安市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