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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平鑫老年人养护服务中心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魏惠平注册资本:5.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721MA176NYU20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幸福E家小区24号楼10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前市监处罚﹝2025﹞1007001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平鑫老年人养护服务中心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一款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属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处理意见及依据:1.责令改正;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半桶“笨香黑土地餐饮大豆油”约4.8升、“厨邦金品生抽”两桶约2.35升;3.对其未履行查验义务的情形,给予警告;4.给予罚款壹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依据:1、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平鑫老年人养护服务中心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一款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给与处罚。《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一章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重行政处罚:(七)其他依法可以从重行政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事人作为养老机构负责人,在经营食品时,明显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的规定:养老机构食堂食品生产经营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最高档,属高风险单位。应从重处理。2该案货值金额约71.58元,案值较小,依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分则第九节232适用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裁量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情节较轻,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2000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5万元以上6.5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由于该单位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该养老机构的老人未见出现食物中毒以及食源性疾病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一款“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一)项: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及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一)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之规定;参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十条措施》十、对当事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符合法定从轻或减轻情形的,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三)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及《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三)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之规定。符合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既符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又有从重行政处罚情节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结合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后,做出裁量决定的规定。综上所诉,由于该单位将超过保质期的豆油和酱油同其他食品混合加工成食品销售,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建议给予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平鑫老年人养护服务中心罚款壹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理。
10000.00元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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