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济康医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以平 | 注册资本:6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3237897694490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盘水街道文笔村小岔沟组2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3-05
(2020)黔2323民初32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齐**
普安济康医院
普安县人民法院
2
2020-02-13
(2020)黔2323民初32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齐**
普安济康医院
普安县人民法院
3
2019-11-19
(2019)黔2323民初2003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杜**,杜**,杜**,杜**,杜**
普安济康医院,普安县人民医院
普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普安市监处罚﹝2026﹞31号
经查:生产日期为20240904,失效日期为20260303的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是当事人2025年1月14日从位于重庆润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的货,共进了600只,规格5ml,进价为0.6元/只。涉案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是当事人给病人采血时使用,未销售,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余12只,其中4只装有全血标本,8只为空管。当事人能够提供涉案产品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及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因当事人在使用上述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时未做使用记录,使用真空采血管采血的价格也无法单独计算,因此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综上,涉案物品货值金额为12×0.6=7.2元。
1.没收生产日期为20240904,失效日期为20260303的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8只; 2.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圆(¥:5000.00 )整。
5000.00元
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1
2
普安市监处罚〔2026〕24号
经查,当事人的床位费收费次数是按照患者住院天数计算,依据《关于颁发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黔价费〔2003〕127号)规定:“出、入院时间的计算:一日内不论什么时间入院按一天计算住院天数,一日内无论什么时间出院均不计算住院天数”,出院当日应不计入住院天数,但当事人将赵西美(住院号:0000007522)、谭江平(住院号:0000007195)、胡荣花(住院号:0000006965)、蒋成海(住院号:0000007023)4名患者共计5次的出院当日计入住院天数内,并收取出院当日的床位费,每人次患者床位费多收取13.9元。当事人共多收的医疗服务费用为69.5元。
1.处以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佰叁拾玖圆(¥139.00)整;
2.没收未退还的违法所得人民币陆拾玖圆伍角(¥69.50);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贰佰零捌圆伍角(¥208.50)。
139.00元
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