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曾小白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涛涛 | 注册资本:1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982MABW5BPTXP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安陆市府城街道办事处中山社区龙门路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陆市监处罚〔2026〕103号
在调查中我们对经营者陈涛涛进行了询问,并收集了相关资料。陈涛涛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来我局接受调查询问。
据陈涛涛陈述,安陆市曾小白餐饮店是其作为经营者在2025年7月注册的,经营地址为安陆市中山社区龙门路6号,从业人员共有2名。此次被扣押的两瓶超过保质期的FC法采复配着色剂(已于2026年5月23日期满解除扣押并由其自行保存。),均由其在网络平台上购买,其中复配着色剂(正红色)是2024年4月6日购入且在2025年9月17日过期后使用过,复配着色剂(森林绿)是2023年12月2日购入且在2024年10月5日过期后使用过。
当事人提交的情况说明中陈述,因店内生意不好,食品添加剂被放置过期,加之未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导致其在经营中使用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当事人在案发后及时建立了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表。
当事人在案发后及时发布了召回公告,召回期止未有消费者来进行退款。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十四条“经充分调查,违法所得数额仍然无法查清的,可以不再单独计算违法所得,但应当在确定罚款数额时作为考量因素。”的规定,由于店内未建立销售台账,无法计算案值以及营业额,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适用指南》第六条第二项“行政处罚裁量分为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一般行政处罚和从重行政处罚五个裁量阶次。(二)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少于法定的处罚种类或者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度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FC法采复配着色剂(森林绿)”1瓶、“FC法采复配着色剂(正红色)”1瓶(净含量均为180g);
2.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