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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滇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易中华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000686180738F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德党镇城南开发区东方新景永德财富中心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3
(2025)云0114民初4058号
合同纠纷
永德滇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义平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2
2024-08-22
(2024)云0924民初25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临沧南华糖业有限公司,永德滇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镇康县人民法院
3
2024-06-28
(2024)云0924民初25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临沧南华糖业有限公司,永德滇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镇康县人民法院
4
2024-04-01
(2024)云0923民初20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宋**,宋*,宋**
永德滇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杨**
永德县人民法院
5
2024-03-19
(2024)云0923民初20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宋*,宋**,宋**
杨**,永德滇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朱**
永德县人民法院
6
2024-03-05
(2024)云0923民初147号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永德滇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周**
永德县人民法院
7
2023-07-26
(2023)云0923民初13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云南道远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洪**
永德滇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永德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永德县人民法院
8
2023-05-12
(2023)云0922民初67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永德滇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云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云县人民法院
9
2023-05-09
(2023)云0923民初53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永德滇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林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永德县人民法院
10
2022-08-29
(2022)云0923民初56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杨**
杨**,杨*,永德滇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永德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6-24
(2024)云09民终45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
裁判文书
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4-23
(2024)云0923民初20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宋**
朱**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永德县人民法院
3
2024-04-18
(2024)云0923民初20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宋**
朱**
裁判文书
永德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5
2023-11-17
(2023)云0923民初790号
追偿权纠纷
永德滇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周**、李*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3-23
2023-03-03
(2023)云09民终225号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永德滇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全中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等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2-08-17
2022-05-24
(2022)云09民终31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永德滇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袁**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9-06-12
2017-11-10
(2017)云01民终4651号
企业借贷纠纷
云南正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浩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9-01-17
2016-12-16
(2016)云0102执8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鼎工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云南琪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7-05-09
2017-05-09
(2017)云0181民初653号
企业借贷纠纷
昆明浩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云南琪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正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0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7-03-14
2016-12-19
(2016)云0114民初2667号
租赁合同纠纷
呈贡亚信工程机械租赁站诉云南琪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8215.5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应急罚﹝2023﹞13号
永德滇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是施工现场未按《二号接收井的施工管理制度(沉井施工方案)》第五章5.4.3节第2条中搭建安全防护棚和维护栏杆,二是企业未及时制止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三是未为从业人员购买工商保险,导致发生1人死亡、1人受伤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管理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以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永德滇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是施工现场未按《二号接收井的施工管理制度(沉井施工方案)》第五章5.4.3节第2条中搭建安全防护棚和维护栏杆,二是企业未及时制止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三是未为从业人员购买工商保险,导致发生1人死亡、1人受伤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管理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处以人民币35万元罚款、立即停工整改的行政处罚
350000.00元
永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3-1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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