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柳林镇爱客生活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南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602MA6YMH945J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柳林镇赵庄综合农贸市场A区16、1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宝烟处﹝2023﹞第0117号
2023年4月13日10时17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柳林镇赵庄综合农贸市场A区16号门面宝塔区柳林镇爱客生活超市检查时,向当事人南江出示证件、说明来意,经当事人同意后,执法人员当场在其商店内柜台内部查获非本店32位喷码的卷烟牡丹(兰中支)叁条、好猫(中支金丝猴)壹条、黄鹤楼(软兰)伍条、南江(十二钗烤烟)贰条、人民大会堂(细支)壹条、中华(细支)壹条、芙蓉王(硬细支)壹条、芙蓉王(硬)伍条、云烟(紫)肆条、贵烟(跨越)贰条、好猫(猴王磨砂)壹条、白沙(精品二代)壹条、牡丹(软)壹条、好猫(金丝猴)壹条、南京(炫赫门)壹条、黄鹤楼(天下名楼)壹条、延安(红韵)壹条,共计壹拾柒个品牌叁拾叁条卷烟。当事人南江在现场,无法提供上述卷烟的合法有效证明。经我局负责人批准同意,我局执法人员将该批卷烟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将延安市宝塔区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宝烟存通字2023第0117-1号][宝烟存通字2023第0117-2号]送达当事人南江。现查明:当事人南江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述卷烟是当事人南江由于自己店中卷烟配送量较少不够销售,遂在自己门市购买卷烟用于自己店里销售。经调查认定,该批卷烟为真品卷烟。因当事人南江所陈述的上述卷烟购进价格无相应证据证明,故其询问笔录中所陈述的卷烟购进价格不予采信。依据《涉案卷烟价格规定》(国烟计〔2021〕93号)和《陕西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关于印发2023年上半年卷烟价格目录的通知》陕烟计[2023]2号文件,当事人南江违法进货总额为7080元,上述卷烟尚未销售,亦无违法所得。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检查(勘验)笔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询问笔录、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非法真烟码段登记表、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当事人参与了本案全过程,对上述事实亦承认。
处以南江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7080.00元10%的罚款计708.00元行政处罚。
708.00元
延安市烟草专卖局宝塔分局
2023-05-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8-0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延安市宝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