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悦她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鲁力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3MAE9CEAB87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31号阳光新天地3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卫医罚﹝2025﹞013号
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及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1、警告;2、罚款2.2万元
22000.00元
武汉市江汉区卫生健康局
2025-12-09
2
江卫传罚﹝2025﹞008号
未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使用的消毒工作人员未接受消毒知识培训、未掌握消毒知识从事消毒灭菌工作案
罚款3500元
3500.00元
武汉市江汉区卫生健康局
2025-11-28
3
江市监处罚〔2025〕407号
经查,武汉悦她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利用客户到店时咨询师的前期沟通,通过推介话术虚假宣传其产品功能,故意夸大效果,例如声称眼袋项目能永久性解决眼袋问题,不再生长,而实际眼袋一定还是会再生长的。咨询师在沟通中常使用误导性话术,虚构客户成功案例,并隐瞒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局限性,从而导致消费者对产品及服务效果产生严重误解,诱使其做出非理性消费决策。...[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800000元。
800000.00元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8
4
江市监处罚〔2025〕299号
经查:当事人注册名称为武汉悦她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主要从事医疗美容服务,2025年7月22日我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现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有“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试剂盒(乳胶法)”(25人/筒*4筒)的医疗器械一盒,生产企业是艾博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153400819,该产品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23-05-22,有效期:2025-05-20,且已超过有效期限。经查,当事人注册该门诊成立之前,该地址为“武汉沐奢医疗美容门诊部”的登记住所,当事人成立后将上述经营场所作为登记住所继续从事医疗美容服务,对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存在未及时清理的情况。后经查证,当事人目前使用的是“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联合检测试剂(胶体金法)”的产品,用于上述四个项目的传染检测,该产品注册证号:国械注准20163401089,生产厂家是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规格20人份/盒,购进单价为120元每盒,在调查期间,当事人提供了该产品的随货同行单及相关资质等材料,但无法提供上述超过有效期的产品的供货商资质及相关《随货同行单》,参照上述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当事人涉案产品的货值不足一万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五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试剂盒(乳胶法 生产日期:2023-05-22)一盒;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2
5
江卫医罚﹝2025﹞007号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1、警告;2、罚款2.2万元
22000.00元
武汉市江汉区卫生健康局
2025-08-18
6
江卫传罚﹝2025﹞005号
医疗废物暂存间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产生的污水未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
1、警告;2、罚款7000元
7000.00元
武汉市江汉区卫生健康局
2025-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