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娘娘坝大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亚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502MA72NQLU76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娘娘坝镇娘娘坝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罚【2023】66号
经查,天水市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先行登记保存的“维C 银翘片”(规格:12片/袋,生产批号:C20210422,生产日期:2021-04-15,有效期至2023-04-14,生产厂家: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能提供购进票据(陕西海通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订单编号:122090452645492)和供货方资质,显示当事人于2022年9月4日共购进上述“维C 银翘片”10包(共400袋,40小袋/包),单价为45元/包,货值金额450元。调阅当事人药品计算机管理系统,未查到上述药品的购进、验收、销售、库存记录,故销售时间和销售流向无法确认,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过期药品存放在合格品区,处于随时出售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购进、储存、销售全过程实施药品计算机管理系统,案发过程中当事人未使用药品计算机管理系统,其过期药品销售锁定功能缺失,在消费者购买前未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消费者不会购买到过期药品。当事人存在主观过错,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销售劣药的违法事实。
1.对秦州区娘娘坝大药店进行了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2.对秦州区娘娘坝大药店你单位处以 10000 元罚款;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