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吉兴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牟立鸿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5266622775275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深渡河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应急罚〔2026〕79号
2026年2月19日-3月22日,兴山县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和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该公司对全县零售店存量烟花爆竹产品统一回收,其中部分烟花爆竹二次销售给樊勇(富贵雷9件、发财雷5件、气太雷2件、3型盘板4件)、向正武(莲花仙子56盒、闪频火筒1件3根、1.2寸罗马23根)。经查,二次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已在第一次销售时使用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登记,二次销售不能再次进入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但公司没有将这两次送货情况在销售台账中记录,未执行流向登记管理制度。经查,该公司已执行合同管理。
罚款
9000.00元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6-07-02
2
兴市监处罚〔2026〕3号
当事人于2025年9月25日以1.5元/盘的价格,从湖南常新烟花鞭炮有限公司购进生产日期2025年9月12日批次的“凯丽富贵红(爆竹)1型”220箱,产品标示箱含量16盘、规格670颗/盘,结付货款5280元。购回后,以2.2元/盘的价格批发待售。2025年11月14日,本局会同抽样检测机构对该批次的220箱(3520盘)盘鞭进行监督抽样,抽检机构随机选取2箱抽取检样、备样各10盘,检样付购样费22元、备样未付费,当事人将取样余下的12盘和备样同存放于办公区域内。当事人于11月28日销售给昭君镇的经营户向某某18箱,计288盘,获销货款633元。12月7日,厂家召回200箱计3200盘。12月8日当事人自行燃放1盘试验燃放率。12月9日本局送达显示“检验结论:该样品所检指标中燃放性能(计数类产品烧成率)不符合GB 10631-2013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于当事人时,现场查封了备样10盘和开箱取样余下的11盘共21盘。当事人实际经营抽样批次20箱(320盘),货值金额704元,违法所得208.6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查封的不合格产品“凯丽富贵红(爆竹)1型”21盘(卷);2.没收违法所得208.6元;3.罚款704元。
704.00元
兴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