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穆棱林区旺顺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巧玲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085583843850M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牡丹江市穆棱林业局磨刀石经营所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穆市监处罚〔2026〕29号
本案中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11月6日开始实施,抽检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是2025年11月3日浏阳市万慧烟花销售有限公司赠送的样品,珍珠满地(喷花类)1件、共40包,售价14元/包,售出抽样5包,货值金额14元*40包=560元,违法所得14元*5包=70元。
处罚建议:
1、处货值金额一倍罚款:560×1=560元;
2、没收违法所得:14×5=70元;
合计:560+70=630元;
3、没收珍珠满地(喷花类)5包。
560.00元
穆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9
2
(穆)应急罚﹝2025﹞危化股2号
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即对穆棱市穆棱林区旺顺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核查,发现该公司将200箱烟花爆竹产品临时存放在仓库院内,属于在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外违规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30000元(参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穆棱市应急管理局
2025-02-05
3
(穆)应急罚﹝2025﹞1号
行政执法人员在对穆市穆林区旺顺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30箱烟花爆竹产品临时存放在仓库院内,属于在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外违规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穆棱市应急管理局
2025-0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