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澳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成利伟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823MADE2Y509E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龙泉街道朝阳二路299号水木清华北苑18号楼6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市监处罚﹝2024﹞292号
2024年9月19日,我局收到多个举报线索,称河南澳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开设的店铺涉嫌虚假宣传。2024年9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网店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拼多多平台所开设网店“关爱健康优选养生”销售的“南京同仁堂葛根灵芝片”类型为压片糖果,在产品页面上显示有“口苦口臭、失眠多梦、肝火旺盛”等字眼;该公司在拼多多平台所开设网店“亿澈健康优选”销售的“灵芝姜黄凝胶”类型为夹心凝胶糖果,在产品页面上显示有肝火旺盛、血脂偏高等字眼。 经查,“关爱健康优选养生”和“亿澈健康优选”都是河南澳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4月份在拼多多注册的,截止现在为止,通过查询店铺的相关账单,“关爱健康优选养生”共花费宣传推广费用5022.19元,“亿澈健康优选”共花费宣传推广费用1325.86元,两个店一共花费6348.05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 投诉举报书及12315平台投诉举报单,证明了案件的来源。 证据二: 当事人的营业执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证明当事人的主体基本情况。 证据三: 成利伟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证据四、南京同仁堂葛根灵芝片、灵芝姜黄凝胶的产品照片,证明两种产品均为普通食品。 证据五:现场检查笔录及执法人员对网店检查取证截图,证明了当事人的虚假宣传的事实。 证据六:询问笔录,进一步印证该公司违法宣传的事实。 证据七: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账单复印件,证明了当事人违法宣传广告的费用。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由执法人员、当事人签名盖章认可。
我们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确认为从轻违法行为,拟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罚款8500元。
8500.00元
武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