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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张强快餐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31024MA0E07Q715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香河县刘宋镇刘宋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香市监处罚〔2023〕D8号
2023年11月28日,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香河县张强快餐店进行现场检查,情况如下:1、香河县张强快餐店已经取得了《营业执照》及《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2、执法人员现场抽查“凯牧鲜鸡”(生产商辽宁好食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年9月27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计量称重,共计:1袋)陪同人员张强现场不能提供该产品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限期内改正违法行为。2023年12月05日,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香河县张强快餐店进行复查,现场抽查“美客多”盐酥鸡(生产者:唐山市美客多央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1027,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1KG,共计:1袋)陪同人员张强现场能提供该产品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不能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经初步调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申请予以立案。
罚款600元整。
600.00元
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1
2
冀市监廊处〔2023〕13102423000348号
2023年11月28日,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香河县张强快餐店进行现场检查,情况如下:1、香河县张强快餐店已经取得了《营业执照》及《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2、执法人员现场抽查“凯牧鲜鸡”(生产商辽宁好食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年9月27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计量称重,共计:1袋)陪同人员张强现场不能提供该产品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限期内改正违法行为。2023年12月05日,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香河县张强快餐店进行复查,现场抽查“美客多”盐酥鸡(生产者:唐山市美客多央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1027,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1KG,共计:1袋)陪同人员张强现场能提供该产品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不能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罚款0.0600万元
600.00元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