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乌兰浩特市新缘足球铺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龚乌力吉巴特尔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2201MA0NEU1N05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铁西北大路君御华庭北门市28-23-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市监处罚〔2026〕081号
经查:你(单位)经营的 近似注册商标“耐克”的足球服和“耐克”手套 是在网上购进的,同行推荐微信名称“Gao-鑫盛体育”的商家,通过微信联系的进货。付款用的是现金,物流代收的。你(单位)不知道所受商品涉嫌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你(单位)无法提供上游方资质及随货同行单。执法人员于2025年4月1日,收到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鉴定报告,鉴定依据:该样品标识与我公司真品不符合且做工粗糙;鉴定时间:2026年03月18日;鉴定结果:经我公司抽样鉴定,系假冒耐克创新有限公司合伙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你(单位)对耐克体育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认可,“耐克”的足球服购进了1件,没有销售;手套购进6付,销售了1付。“耐克”的足球服购进价是29元每套,手套购进价45元每付,销售价是70元每付。你(单位)经营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货值金额共计449元。
1.没收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商品,详见《财务清单》乌市监执法扣[2026]01003号。; 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整);
3000.00元
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兰浩特市知识产权局)
2026-05-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