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姜志强 | 注册资本:12580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000725717228P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0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济南万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吉达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创拓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2
2026-04-14
(2025)津01民终98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天津地天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3
2026-04-02
不当得利纠纷
武*
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天津吉捷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鑫方盛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鑫方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4
2026-03-25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5
2026-03-2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6
2026-03-24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7
2026-03-24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8
2026-03-23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9
2026-03-23
(2025)津0111民初25041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天津博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金龙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天津津滨时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10
2026-03-2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2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济南万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创拓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2
2026-03-04
(2025)津01民终98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天津弘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庭传票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3
2026-02-13
不当得利纠纷
武*
天津吉捷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4
2026-02-13
(2025)鄂0703民初1714号
劳务合同纠纷
左**
武汉志晟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5
2026-02-13
(2025)鄂0703民初2235号
劳务合同纠纷
宁**
武汉志晟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6
2026-02-13
(2025)鄂0703民初2230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杜**
武汉志晟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7
2026-02-12
(2025)赣0192民初47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
付皇贞;江西浩之然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8
2026-02-12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
付皇贞;江西浩之然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9
2026-01-19
(2025)津0111民初25041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天津博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龙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10
2025-12-16
(2025)湘0111民初25149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山西中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中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9-11
2025-08-07
(2025)琼9701执恢30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海南巨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5-08-07
2025-02-20
(2024)琼9701民初1332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韦**、韦*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069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5-06-28
2024-07-19
(2024)皖1302民初104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丰赫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5-06-24
2025-04-08
(2025)皖1203民初758号
劳务合同纠纷
张*、李*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2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5-06-14
2025-04-16
(2025)津0319民初1122号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沈阳沈飞集团铝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与中福天河智慧养老产业园运营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中福老龄产业开发(天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5-06-13
2025-02-20
(2024)津01民终9872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河北省广平县建筑安装企业集团公司与天津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5-06-07
2025-03-07
(2025)内0428民初1059号
劳务合同纠纷
付**、刘**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5-05-26
2025-01-06
(2025)津02民终160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海南东大洋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海河领亿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5-05-21
2025-05-08
(2025)津0319民初1114号之二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梁**与天津鑫一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5-05-13
2024-07-24
(2024)皖0602执263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王**、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洞人社监罚决字﹝2025﹞第000016号
当事人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在浙江省海经区昆鹏街道实施了企业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或克扣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根据《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
28000.00元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1-10
2
水人社监罚决字﹝2025﹞第10号
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承建的水富市云富街道中心学校扩建工程项目,在施工中,拖欠邓和荣等32人工资405104.9元。2025年9月18日,水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水人社监令字〔2025〕第36号),该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2025年10月21日,水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水人社监罚告字〔2025〕第14号),该单位在规定时限未提出陈述和申辩。
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之规定。现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三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0000.00元
水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1-04
3
水人社监罚决字﹝2025﹞第7号
2025年2月14日,水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水人社监询字〔2025〕第4号),要求该公司提供云富街道中心学校扩建工程劳动用工实名制登记台账、劳动合同签订资料、上班打卡记录台账、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等相关的书面材料,依法接受询问,并就有关事项作出解释和说明。该公司在规定限期内未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未按询问书要求提供书面材料,未对相关事项进行解释和说明。2025年2月25日,水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水人社监令字〔2025〕第14号),该公司在规定限期内未对违法行为改正,未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进行报送。2025年3月19日,水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事先处罚告知书》(水人社监罚告字〔2025〕第10号),该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
你公司违反了《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现依据《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水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6-18
4
济历城人社罚决字﹝2024﹞N36号
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罚款5万
50000.00元
济南市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2-13
5
水人社监罚决字﹝2025﹞第2号
你单位承建的水富玛瑙森林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未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我局于2024年8月16日当场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水人社监令字〔2024〕32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于2024年9月3日当场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水人社监罚告字〔2024〕19号),要求你单位在2024年9月20日前改正,你单位未在整改期限内改正,仍存在以上违法行为。
你单位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00元
水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2-10
6
水人社监罚决字﹝2025﹞第1号
你单位承建的水富市金沙江沿岸玛瑙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项目,未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我局于2024年8月13日当场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水人社监令字〔2024〕29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改正;于2024年9月3日当场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水人社监罚告字〔2024〕18号),要求你单位在2024年9月20日前改正,你单位未在整改期限内改正,仍存在以上违法行为。
你单位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00元
水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2-10
7
南人社监罚决字﹝2024﹞第000055号
当事人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云缦世家项目实施了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2-19
8
﹝津生﹞劳监理字第065-1号
2024年08月1日,生态城人社局检查发现,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罚款9万
90000.00元
中新天津生态城人社局
2024-10-17
9
红谷人社监罚决字﹝2024﹞12号
1.2024年4月27日,夏锦林在12345工单反映于2021年至2022年在赣江南大道江西省赣剧院做工,完工后该处拖欠我8万工资没有发放。 2.5月23日,对该总包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185号)。 3.6月7日,夏锦林再次在12345工单平台反映欠薪,截止目前、总包单位未提供相关欠薪资料,工作中还排查发现该项目存在重大欠薪隐患。 4.7月11日,该公司授权委托人高鹏向区劳动监察大队报送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赣剧院项目工资确认表(8页)。 5.7月28日采取邮寄及微信方式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红谷人社监令字[2024]89号)该公司收到文书后,提供部分资料,但是仍未按照指令要求进行改正,且8月6日、7日先后有10多名农民工在赣剧院现场讨薪,存在较大欠薪隐患。 6.8月29日,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该公司虽提出陈述异议,但仍未改正整改指令执行,且存在重大欠薪隐患,经研究,不予采纳。 7.经查,该公司违法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
处以罚款8000元
8000.00元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9-13
10
S1182024008
施工单位未配备相应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未配备相应项目负责人
10000.00元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4-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