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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宋五青菜零售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宋玉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11321MACCUM898D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留山镇东街四组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召市监处罚〔2026〕22号
当事人于2023年03月17日经本局依法核准登记注册,并依法取得了《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对外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2026年01月05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西南角货架第二层上发现:鱼头剁椒(生产企业:河北绿之俏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2kg,生产日期:2024.07.01,保质期:12个月,共1瓶);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仍处于待售状态。当事人销售给消费者鱼头剁椒,共1瓶,销售价格:10元/袋;因当事人未建立会计账册,我所认定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共计20元,违法所得10元。经现场核查,上述食品当事人不能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或者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本局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其下达了召市监责改〔2026〕3-001号责令改正通知书、召市监当罚〔2026〕3-001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七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其警告行政处罚。2026年01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复查,并在其食品合格区货架上随机抽取:沙拉酱(净含量1000g,标识生产商:广东百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年11月27日,保质期:9个月);经现场核查,上述食品当事人仍不能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或者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1、没收违法所得10元;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鱼头剁椒1瓶; 3、罚款2990元,罚没款共计3000元,上缴国库。
2990.00元
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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