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文鹏调味品经销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文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104MA6UFDU381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国亨市场D区6排15、1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2-25
(2026)陕0104民初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安市莲湖区文鹏调味品经销部
周**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11
(2026)陕0104民初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安市莲湖区文鹏调味品经销部
周**
裁判文书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2
2026-01-08
(2026)陕0104民初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安市莲湖区文鹏调味品经销部
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22
2021-03-18
(2021)陕01民终38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安市莲湖区文鹏调味品经销部、西安市莲湖区永利副食经销部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2-31
2020-11-20
(2020)陕0104民初62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安市莲湖区文鹏调味品经销部与陕西佳丽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7907.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莲市监罚〔2024〕164号
当事人销售的涉案食品生产日期为2023年12月21日,其外包装标识的条码为“6972342850077”,该条码已于2023年12月14日注销,也无法提供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注册不得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 释义:…3、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是指:擅自使用他人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侵犯商品条码专用权;使用编码组织尚未启用或已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规定的食品,因此当事人涉嫌违反了第二十四条第一款“销售者不得经销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商品”的规定。
罚款3000
3000.00元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7
2
莲市监罚字〔2023〕第26号
当事人经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五香粉、咖喱粉)的行为,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免予处罚
0.00元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