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福利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立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22MA74EBPT6T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什字镇前进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烟处告﹝2023﹞第32号
2023年5月25日14时48分,我局专卖执法人员张栩浩、郭建锋在灵台县什字镇前进村部斜对面王立华经营的“灵台县福利商店”内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在王立华本人全程配合下,对其经营场所依法实施检查。经查,在其经营场所当场查获:兰州(硬珍品)3条,兰州(硬黄)6条,兰州(硬蓝)6条,兰州(硬精品)6条,延安(软)4条,云烟(紫)1条,红塔山(硬经典)2条,娇子(时代阳光)2条,黄金叶(金满堂)1条,哈德门(醇香)1条,合计10个品种32条卷烟(大写:叁拾贰条整)。当事人王立华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620822100390,有效期限至2023年11月14日,现场查获的卷烟喷码均为“PLYC620822101142”,与王立华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不符,其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上述卷烟无水湿、霉变、挤压破损等现象,属真品卷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报经我局局长批准,当事人现场核对品牌、数量无误后,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卷烟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并告知当事人先行行登记的事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检查全程留有影像资料。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10个品种32条卷烟总额2180.78元10%的罚款,计人民币218.08元。
218.08元
灵台县烟草专卖局
2023-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