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包头市昆都仑区杜伟口腔诊所(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杜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203MA0PDB4P0J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少先路医学院底店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市监处罚〔2024〕113号
2024年3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昆区杜福生口腔诊所(杜福生)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诊疗室抽屉内放置玻璃离子体水门汀液1瓶(净含量15ml,注册证号/技术要求编号:国械注准20193171718,生产厂家:常熟尚齿齿科材料有限公司,使用期限:2年,生产日期202105)。上述医疗器械已超过有效期,未开封使用。报经领导审批,我局对上述已过期的医疗器械进行扣押,经审批于2024年3月18日立案调查。于2024年3月25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取得相关证据材料,2024年4月3日,案件调查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从晶鑫医疗器械销售公司购进1瓶玻璃离子水门汀液,进价为4元/瓶,共计4元。玻璃离子体水门汀(净含量15ml,注册证号/技术要求编号:国械注准20193171718,生产厂家:常熟尚齿齿科材料有限公司,使用期限:2年,生产日期202105)。2024年3月15日我局现场检查时,玻璃离子水门汀(生产日期:202105,使用期限2年)已过期未开封,放置在诊疗室抽屉内。上述过期医疗器械与未过期医疗器械混放,我局认定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货值金额4元,无违法所得。
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过期医疗器械玻璃离子体水门汀1瓶; 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