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且末县龙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法院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艾合麦提·巴热提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52801MAD9566R1W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人民东路33号鑫望角商业广场三层304室公位F区-3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18
(2025)新2801民初8092号
承揽合同纠纷
新疆汇川致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且末县龙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艾合麦提·巴热提,且末县龙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2-01
(2025)新2801民初8092号
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汇川致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且末县龙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且末县龙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艾合麦提·巴热提
裁判文书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2
2025-09-05
承揽合同纠纷
新疆汇川致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艾合麦提·巴热提;且末县龙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且末县龙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库市监处罚(2025)31号
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本局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规定,构成使用未经检测电梯的违法行为,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被检查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改正,消除事故隐患,并提交整改报告),拒不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的,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违反了上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有从轻处罚的情形。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壹万元(¥10000元)。
10000.00元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