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张高贵医疗美容门诊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美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105MA13T36A8E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万达底商A区6段1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赛市监处罚〔2026〕77号
2025 年 11 月 19 日,办案人员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张高贵进行询问调查,制作《询问笔录》1 份。经询问调查得知:
1、2025 年 11 月 11 日我局收到《关于依法查处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张高贵医疗美容门诊部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通知》呼赛广监[2025]66 号,委托人张高贵对广告线索内容陈述如下:
(1)、2025 年 4 月 22 日在美团 APP 平台发布“25-医疗健康领域-商业宣传-黄金微针挑选指南搭配秘籍”广告。具体表现有黄金微针、伊诺思黄金微针必看优势一览、做黄金微针前必看攻略、超划算伊诺思黄金微针面部。
(2)、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小红书 APP 平台发布“商业宣传-呼和浩特眼整形专家张高贵入驻小红书广告。具体表现有感谢宝子们的信任,我是张高贵院长、呼和浩特眼整形专家张高贵入驻小红书、大家好,我是张高贵,深耕眼鼻整形领域 20 余年的副主任医师,也是金牛座细节控院长扎根青城,以匠心雕琢每一双眼睛与每一寸鼻梁,让美丽与气质浑然天成,为什么选择我,技术硬核。术后 48 小时冰敷专利加速消肿。
2、2025 年 11 月 13 日接到《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移交举报线索的函》,委托人张高贵对广告线索函的内容陈述如下:
(1)、2025 年 4 月 22 日发布利用医生的名义或形象进行宣传。具体表现有内蒙古专研眼部整形医师、眼鼻超高人气口碑院长。
(2)、2025 年 4 月 22 日发布利用患者的名义或形象进行宣传。具体表现有使用患者治疗前后的对比照片、以患者现身说法的形式进行推荐、在科普文章或成功案例中植入。
(3)、2025 年 4 月 22 日虚假宣传治疗案例数量,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具体表现有做过近万名双眼皮的大白、优质案例超几万例。
(4)、2025 年 4 月 22 日使用虚假宣传用语。具体表现有首例、超高人气、百分百细节控。
(5)、2025 年 4 月 22 日夸大治疗效果,作虚假承诺,误导消费者。具体表现有自然高级精致、长期主义、内蒙古首例鼻综合整形打造者、等对效果做出保证性承诺。
委托人张高贵称:2025 年 11 月 4 日,当事人收到华润药业业务员刘晓微信提示后,自查发现上述广告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当日立即下架小红书、美团、新氧网络平台全部涉案广告;因广告已下架,小红书、美团、新氧网络平台后台点赞量、转发量、浏览量等传播数据无法调取查看。涉案广告由当事人新入职工作人员编辑制作,当事人称因工作人员不熟悉广告法规,未经部门审核自行制作编辑。当事人与小红书、美团、新氧平台均签订服务协议,广告费用实际支出为:小红书平台年度服务费 585 元、美团平台年度服务费 500 元、新氧平台充值 810元,涉案广告总实际费用合计 1895 元,当事人已提供小红书、美团、新氧平台服务协议及交费凭证。
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
1、行为一:当事人发布的虚假广告中含有“25-医疗健康领域-商业宣传-黄金微针挑选指南搭配秘籍” 、黄金微针、伊诺思黄金微针必看优势一览、做黄金微针前必看攻略、超划算伊诺思黄金微针面部。 “商业宣传-呼和浩特眼整形专家张高贵入驻小红书广告、感谢宝子们的信任,我是张高贵院长、呼和浩特眼整形专家张高贵入驻小红书、大家好,我是张高贵,深耕眼鼻整形领域 20 余年的副主任医师,也是金牛座细节控院长扎根青城,以匠心雕琢每一双眼睛与每一寸鼻梁,让美丽与气质浑然天成,为什么选择我,技术硬核。术后 48 小时冰敷专利加速消肿。“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呼和浩特眼整形专家张高贵入驻小红书等内容、利用医生的名义或形象进行宣传、内蒙古专研眼部整形医师、眼鼻超高人气口碑院长。利用患者的名义或形象进行宣传、使用患者治疗前后的对比照片、以患者现身说法的形式进行推荐、在科普文章或成功案例中植入、治疗案例数量,治愈率、有效率、做过近万名双眼皮的大白、优质案例超几万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第(六)项的规定;
2、行为二:当事人发布虚假宣传中含有首例、超高人气、百分百细节控、自然高级精致、长期主义、内蒙古首例鼻综合整形打造者、等对效果做出保证性承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
上述行为属于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依法适用择一重处原则。
当事人发布的医疗广告中含有“25-医疗健康领域-商业宣传-黄金微针挑选指南搭配秘籍” 、黄金微针、伊诺思黄金微针必看优势一览、做黄金微针前必看攻略、超划算伊诺思黄金微针面部。“商业宣传-呼和浩特眼整形专家张高贵入驻小红书广告、感谢宝子们的信任,我是张高贵院长、呼和浩特眼整形专家张高贵入驻小红书、大家好,我是张高贵,深耕眼鼻整形领域 20 余年的副主任医师,也是金牛座细节控院长扎根青城,以匠心雕琢每一双眼睛与每一寸鼻梁,让美丽与气质浑然天成,为什么选择我,技术硬核。术后 48 小时冰敷专利加速消肿。“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呼和浩特眼整形专家张高贵入驻小红书等内容、利用医生的名义或形象进行宣传、内蒙古专研眼部整形医师、眼鼻超高人气口碑院长。利用患者的名义或形象进行宣传、使用患者治疗前后的对比照片、以患者现身说法的形式进行推荐、在科普文章或成功案例中植入、治疗案例数量,治愈率、有效率、做过近万名双眼皮的大白、优质案例超几万例。“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使用首例、超高人气、百分百细节控、自然高级精致、长期主义、内蒙古首例鼻综合整形打造者、等对效果做出保证性承诺、呼和浩特眼整形专家张高贵入驻小红书等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的规定;(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保证治愈隐含保证治愈的;第(六)项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第二款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7580.00元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9
2
呼卫医罚〔2023〕6号
病历未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
15000.00元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