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灵寿县厚朴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褚志飞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126MA7AG75L95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灵寿镇人民东路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不罚【2023】城013号
2023年11月15日,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所收到局领导白琰瑜批示的《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文阅批卡》,随件附有加盖“河北安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印章的检验报告二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一份。检验报告显示灵寿县厚朴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茶于2023年11月2日抽样检测,经抽样检验,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不予行政处罚
-元
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7
2
灵市监处罚〔2023〕152号
2023年8月18日,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所收到,河北安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2023年8月3日对当事人抽检的玉米粉,经抽样检验,玉米赤霉烯酮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0537.5
10537.50元
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8
3
冀市监石处〔2023〕13012623000211号
2023年8月18日,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所收到河北安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一份四页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一份一页,检验报告显示2023年8月3日对当事人抽检的玉米粉,经抽样检验,玉米赤霉烯酮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没收违法所得0.05375万元,罚款1.0000万元
10000.00元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