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永恒物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志敏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921796362460F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忻州定襄县解放路世纪花园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06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定襄永恒物业有限公司
肖**
定襄县人民法院
2
2023-11-15
物业服务合同
定襄永恒物业有限公司
肖**
定襄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定市监处罚〔2024〕46号
2024年11月14日按照我局安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专项行动,当日,我队对定襄永恒物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小区居民用电按照0.5元/度收取,居民用电收费标准超出政府定价标准。同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定市监二责改〔2024〕211-1号)责令其在2024年11月25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并完成公示,当事人于2024年11月19日完成降价价格并公示。同时根据我局局党组会议要求决定此次调查追诉期从2024年4月1日起计算,我局从定襄县电力公司调取当事人4月以来用电情况(电业只能提供整月数据,故只有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的数据),结合当事人公用电开支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退款通知书》(定市监二责退〔2024〕211-1号),要求当事人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多收居民用电费用共计10801.59元。2024年12月8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交《定襄县永恒物业有限公司关于退还多收电费的情况说明》据当事人描述因住户多、变动大,居民电费缴纳是预付费方式,无法精确计算出追诉期内居民各自的多收金额,故无法完成退费。2024年12月10日,我局决定对不执行政府定价的相关小区进行立案查处,根据局党组决定此次调查追诉期从4月1日起计算,我局从定襄县电力公司调取当事人4月以来用电情况(电业只能提供整月数据,故只有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的数据),通过该数据了解到当事人在此期间居民用电量741303千瓦时,电价0.447元/千瓦时(说明:国家定价居民用电是0.477元/千瓦时,小区物业也是向住户按照0.477元/千瓦时进行收取,0.447元/千瓦时是供电公司向小区物业按0.03元/千瓦返还后的数据),当事人在追诉期内每千瓦时多收0.5元/千瓦时-0.477元/千瓦时=0.023元/千瓦时。该小区共有一台变压器居民用电与公用电属同一趟线路,据当事人提供的公用电开支明细表显示追诉期内公用共使用电量为1269.48千瓦时/天×214天=271668.72千瓦时,该小区追诉期内居民实际用电741303千瓦时-271668.72千瓦时=469634.28千瓦时。认定非法所得为469634.28千瓦时×0.023元/千瓦时=10801.59元。当事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进行收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10801.59元;
2、罚款2160.32元。
2160.32元
定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